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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马厂法庭诉前快速调解一起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0-11-09 08:25:14


    11月5日,太康法院马厂法庭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在短短三个小时内快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原来,秦某与丈夫李某于去年同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并于相识三个月后闪电结婚。因二人相识时间较短,彼此并未进行深入了解,在婚后不长时间即因二人性格不合而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至今已有三个多月的“冷战”。于是,11月5日上午11点多,秦某来到太康法院要求起诉与丈夫李某离婚。太康法院马厂法官要来其丈夫李某的电话,和李某在电话中进行了解和沟通。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到下午两点多钟,秦某的丈夫李某来到太康法院,自愿与秦某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予以确认。太康法院遂依双方协议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马厂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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