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在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邀请女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其易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和理解的优势,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女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6件,无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注重选任高素质的女人民陪审员。该院在人民陪审员选聘过程中,严把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关,使26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和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女人民陪审员获得聘任。
二是注重提升女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能力。通过庭审观摩、以案代训、以案说法和以会代训等形式,重点提升女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能力。把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对典型案例的研讨,提高人民陪审员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
三是注重为女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坚持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确保女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作用,为其建立了个人电子档案,明确职责,规范参审程序,将庭审计划提前告知参加庭审的女人民陪审员,使其有时间安排好庭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参审与工作、家庭两不误。
四是注重提高社会对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该院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女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认知程度,为女人民陪审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