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3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太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李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太康法院法警大队接到调警命令后,考虑该案审理周期长,案情复杂,审理次数多,被告人近亲属抵触情绪大,太康县法警大队立即召开全体干警会,分析案情后,决定成立安检、押解、看管、值庭、外警卫、机动警卫6个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从上午10时开始到下午2点钟,全队人员冒着高温,忍受饥饿,精神饱满地执行任务,庭审经过三、四个小时,在被告人核对笔录时,已经劝退的数十名被告人家属突然闯入法庭,大吵大闹等……并对值庭法警进行推打,冲击法庭,要求释放被告人,并拉着被告人和我院警卫人员不让走。情况发生后,在队长统一指挥下,按照处置预案各小组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机动警卫组进行了耐心的劝阻,说服教育,同时加强了警戒,并设置了警戒线,政委李雷左手被被告人家属抓伤仍沉着指挥,带领押解组迅速将被告人押上了囚车,由于该案我队高度重视,指挥得当,各小组周密的配合,下午2点10分,被告人被我队成功安全的送到了太康县看守所。被告人送走后,大部分群众被劝离,并对强行进入警戒线,推打干警的人员进行了训戒,把这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事件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检验了我院开展三个月的刑事审判安全防范工作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