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法院在“案件质量年”活动中,从案件评查入手,查漏补缺,规范案件审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根据《太康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院党组同意,抽调十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集中评查发改案件。7月15日以来,该院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出成效”的评查目标,严格按照省高院案件评查标准,统一得分尺度,采取交叉评查的方式,对2009年12月以来发改案件逐一作出评查结论。同时向庭室反馈评查意见、听取建议,并主动征求中级法院相关部门的意见,探索类型化案件的办案规范及标准,进一步提升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