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中遭受暴力抗法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并呈现出攻击干警、案外人参与、当事人自残等多种复杂形式,以阻硬执行,这不仅给工作带来了阻力,也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干警的积极性。就笔者所在的单位,五年来案件执行中造成干警轻微人身伤害的就多达6起,紧急处置案发事件2起,处置被执行人自残2起。尤其是在2006年10月份发生惊险一幕,让我们至今心有余悸。一个长期外出躲债的借款案,被执行人回来后,住在其亲戚家中,当我们赶到要将被执行人带走时,其亲属突然从屋内持刀向我们砍来,虽被制服,但干警小陈的外衣仍被砍破了几寸长的口子,这一刀幸亏砍在了手机套上,虽手机被砍坏,身体并无大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从判决到执行,当事人经过了一审、二审,甚至再审,尤其是婚姻、伤害、侵权类案件,随着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恶化、升级和法院长时间马拉松式的审理,胜诉者急需达到目的期望值很高,败诉者因理由和证据得不到认可和对法律认识的不足,更增加了其抵触心理,双方的矛盾已有一部分转嫁到法官身上,特别是被执行人对法官更是一肚子怨气。在我们几年来执行的三百余起案件中,被告直接表达对法官不满的就占20%以上,虽经执行法官解释,如对判决不服可依法申诉、抗诉、提起再审。但被告仍坚持认为不管是谁判的,反正你们都是法官,对法官有着很强的抵触情绪。
如何妥善执结案件,即要保障干警的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好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成了执行部门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近年来,通过研讨案例,摸索规律,寻求安全防范的经验和方法,我们发现:一是执行案件遭受攻击的突发性强,多起案件都是执行人员只注意到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忽略了自身的防范,在突受攻击时,无法应对,因无周密的执行方案,受到伤害后,即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又得不到紧急救护,使攻击扩大,伤害加深,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二是承办人对案情吃不透,不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使得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败诉者产生了对法律不信任,对法官有了较强的抵触情绪。这就要求执行员在接受案件后,要全面掌握案情,弄清楚矛盾的起因和激化过程,做到心中有数,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也不能一签字了之,还要多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多交谈、多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还要多听取被执行人周围群众的意见和基层干部的看法,向他们了解被执行人的心理状态和其近亲属对案件的态度。综合其它法院和我院几年来的抗法事件,婚姻类案件执行中伤害法官的多是男性被执行人,侵权、伤害类案件多是被执行人的近亲属,尤其是子女、兄弟。其中多起案件被执行人及其子女、兄弟,在强制执行前就已对外放出风言,说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就会采取过激行为,但这些要么没被我们掌握到,要么太过大意,直至酿成悲剧。三是部分执行法官执法理念未转变,态度强硬,服务意识不强,办案缺乏艺术。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法院也在由过去单纯的审判、执行向服务型转变。反映在执行领域,就是要求法官由过去动不动抓、罚的单一执结案件手法逐步转化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有利稳定、讲艺术、讲方法、力争案结事了的综合办案方法。被执行人由于案件败诉,在心里和面子上本来就很不情愿,如果善加引导,倾听他们的怨气,尊重他们的意见,有一杯热茶相迎,有一张笑脸相送,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善待和尊重,即有利于消除他们的怨气,又能挽回他们对法院的看法,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尊人必获自尊,调解和接待工作做到位了,即便案件需要强制执行,他们的怒火也不会再发泄到法官的身上。
根据我们探讨分析的情况,结合近年来执行案件的经验和教训,太康法院执二庭在2010年4月制订了执行案件安全防范措施,主要有:一、立案时要求申请人带齐全部涉案法律文书,执行员与原主审人主动接洽,要全面掌握案情。二、做好申请人首次接待,详细了解申请人家庭、近亲属情况,矛盾发生的前因后果,初步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近亲属的情况。三、对被执行人不要采取过激的语言和行为,要耐心听其诉说,让其把怨气发泄出来。涉及婚姻、伤害及侵权案件,多与其亲属、家人、邻居交谈、了解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准确掌握被执行人及其近亲的心理。四、要求执行干警转变执法观念,变粗暴执法为艺术执法,为当事人端一杯水,搬一把椅子,送一张笑脸,对待双方当事人都要公平、公正、平等。五、对经过多方调解、批评、教育仍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要会用、敢用强制措施,拒不履行又暴力阻挠的要先拘留,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对需要强制执行的,要求承办人制订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方案上首先要阐明案件矛盾的起因、过程、审判情况,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的情况、意见和观点,基层干部的看法和建议。其次归纳争执的焦点,调解的差距。再次是标的物和现场的勘验,要根据标的物和现场附进被执行人和其近亲属人员和居住情况对需要的警力、工人、救护、录相和安全防范进行部署。执行前还要与基层干部再一次沟通联系,即要争得他们的配合,还要了解他们掌握的信息,对有过激言行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要安排专人看护,即防止他们以服毒、自杀等自残行为相要挟,危害其自身安全,又要防止他们对干警进行报复伤害。
今年以来,我们正是因案案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运用了较好的防范措施,即保护了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又有效保卫了干警们的自身安全,现已成功执行案件46件,案件和解率达到85%以上,并成功防范了一起持刀阻碍执行的事故。执行工作虽时时处在矛盾的前沿,但只要我们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提前做好了解和防范,我们相信,不但案件能顺利执结,还能时刻保护好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