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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社会和谐大局

  发布时间:2010-06-30 08:10:41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太康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格局,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和谐大局。

    发挥审判职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在刑事审判中,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同时做好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感化、挽救。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贯穿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努力预防和减少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拓展司法服务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不断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关怀送到每一个需要司法救助的当事人手中。大力推广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判决书上网、巡回审判等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

    不断完善机制,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信访风险。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有关方面齐心协力推进社会管理。加强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规范监外执行工作,不断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大法制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公开开庭、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组织集中宣判和集中执行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各类典型案件的庭审、宣判、执行全过程的宣传,威慑犯罪分子,震慑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矛盾和问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规定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综治工作的组织、部署。主管院长具体负责,抓好各分管工作的落实,并亲临审判第一线指挥。各业务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综治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前沿阵地作用,要求法庭干警24小时值班,切实维护所辖区域的社会稳定。同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年终综合考评,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的重要条件。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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