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平安高考”,为即将参加高考的学子营造一个良好的高考环境,2010年高考在即,太康法院多措并举,为高考考生保驾护航。
一、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能动司法,规定凡是离婚案件,家中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参加高考的,高考期间一律暂缓开庭。
二、凡是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家有高中考生需要参加高考的,法院一律决定暂缓执行。
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押期间需要参加高考又因犯罪不能参加的,根据其犯罪情节和犯罪表现,予以有条件的释放,允许其参加考试,等考试完毕再继续审理。
四、做好“平安高考”的宣传工作,发动考区周边群众及学生家长一起参与到“平安高考”的行动中来,为高考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
五、在高考期间抽调人手,与环保、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联合积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清除乱摆乱放的小摊小贩,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全力服务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