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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巡回办案顺应百姓期待

  发布时间:2008-08-09 11:13:48



    8月8日上午,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存单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的案件没有在庄重严肃的法院审判庭审判,也没有在基层法庭驻地审理,而是直接把开庭地点设在了离高朗乡政府还有8里远张庄村的一片树林里,担任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王登喜。

    听说法院要在自己的家门口审理附近一百多户群众与太康县信联社存单纠纷,群众纷纷过来旁听。

    上午9点,法庭准时开庭审理。

    原来,2006年-2007年间,高朗乡、杨庙、城郊等几个乡的180多户群众先后通过太康县高朗信用社安庙分社的范某储蓄,累计金额90多万元,然而不知什么时候,范某却不知去向,储户得知这一消息,急忙到信用社取款,然而信用社以范某出具的存单不规范、范某已经内退等理由予以拒绝。于是180多名储户联合把县信联社告上法庭。立案后,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免受往返奔波之苦,同时也方便群众旁听,使更多的群众通过审理提高防范意识,太康法院高朗法庭按照院里开展巡回审判的意见要求,决定把法庭开在群众的家门口,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今年7月份以来,太康县法院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方式,出台了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外,都要尽可能到案件发生地、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审理,把法庭开到基层,方便群众旁听,促进普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规定了巡回开庭的最低比例,实行了巡回办案经费等五项倾斜政策,并与年度评先挂钩。不仅民事案件要巡回审判,刑事、行政案件都要巡回审判。在庭审现场,面对记者的采访,不少群众反映他们绝大多数平生还是头一次旁听法院开庭,不少群众旁听之后,认为以后再存款还是细点心。一百多名储户都感到县法院巡回办案,他们就不用往城里跑啦,省路费又不耽误农活。71岁的高成贵老汉说“法院这样办案,真实想到俺老百姓心里了,俺看好!好!好!”。当天该院毛庄法庭也下乡进行了巡回开庭。  

    图为该院王登喜院长担任审判长在高朗张庄巡回开庭。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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