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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排查 努力化解

太康法院避免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发布时间:2010-05-05 11:42:50


    在“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太康法院要求院各部门全面排查各种社会矛盾,确保排查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村庄、进社会,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空档,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

    4月28日,太康县人民法院马厂法庭法官在辖区某村排查时有多名群众反映该村村干部欲强行将他们30户村民承包的42亩土地收回,他们准备联名到上级政府上访。经该庭法官调查了解后得知,他们反映的42亩土地原系该村林场地,1996年10月该村原村干部把该42亩土地承包给了该村已交罚款的30户计划生育超生户。在农业税免除后,该30户村民以此为由拒不给付承包费。现任村干部要求该30户村民按每亩每年300元交纳承包费,如不按时足额给付,即收回土地。经该庭法官与双方调解协商,最终30户村民同意以每亩每年200元的标准承包42亩土地,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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