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损害了司法的权威。为此,太康法院积极推行“赖账户”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的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以实际执行款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执行的积极性,推动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当前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发挥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坚持群众路线解决执行难题的重要性。
二、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由院执行局监督指导院各执行部门对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工作,各执行庭分别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并把每月的执行情况,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汇报至主管院长,再由主管院长汇报给院长。
三、执行公开、方便举报。为使“赖账户”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该院进一步推行执行公开各项措施,对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执行信息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予以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方便举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全天24小时接受举报制度。
四、信息保密、注重保护。尊重举报人的意愿,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确保举报人及其亲属、其他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不受来自于被举报人和社会舆论的任何干扰。
五、及时兑现、讲究诚信。该院出台具体措施,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的时间、方式、程序及相关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举报人的举报经查属实的,把奖金及时落实到位,做到“言必行,诺必践”,讲究诚信。
自5月份实行对“赖账户”财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以来,该院已成功执结案件11起,执结标的额23万元,对符合条件的8名举报人全部兑现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