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4日上午,太康法院副院长赵立峰带领军人庭庭长徐如强、法官赵红艳到高贤乡东村对一宅基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
高贤乡东村村民周东风诉本村村民周现成、周保安宅基侵权纠纷案经市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之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执行期间,周现成、周保安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诉。
在回访中,赵立峰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了使双方当事人日后和睦相处,赵立峰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争取纠纷调解解决。周现成表示配合法院的工作,希望早日解决纠纷。申请人周东风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满意和感谢,并表示一定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以尽快平息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