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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化仇恨

  发布时间:2009-10-30 15:05:10


    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利用节假日与村民调组织共同调结了一起即将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杨某与衡某均系王集乡方城村村民,两家的责任田相邻,平日里两家相处的很融洽,但近日,两家却因地边问题达不成共识发生殴打,以至被公安机关拘留。拘留期间两家仍在纠缠,吵得不可开交。经众村民劝解,根本不起作用,好像有更严重的事等待着发生。

    这时,法院聘请的民事调解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法院联系,太康县法院民三庭法官们利用节假日及时赶到该村,与民事调解员一起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讲法析理,通过用亲情的感化,慢慢地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被告杨某立即赔偿原告魏某损失费900元。杨某、魏某并表示今后一定庭法官的话,多学法律,按法律办事,搞好团结。

    好多群众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了法院的调解工作,看到了调解的全过程,都说法院和民事调解员结合调解纠纷效果就是好。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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