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太康县成立疑难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这标志着太康县在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方面,特别是人民法院在兼顾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又向有效促使行政争议的案结事了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针对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局限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使相当数量的行政案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状况,为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促使案结事了,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10月12日,太康县成立了由代县长唐广辉为主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许国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申、县法院院长袁亚坚、县委群工部部长马俊美为副主任、以及23个乡镇的乡、镇长、县政府办、政法委、城建、土地、交通、环保、工商、公安、监察等41个乡、镇、局、委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委员会。
协调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成功协调疑难行政诉讼案件6件,件件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