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太康县法院强化三项监督,确保司法为民。
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此,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自觉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正确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虚心地接受监督。一是在审务公开上下功夫,通过当地的广播、电视、本院网站、宣传橱窗、法院文化墙、便民导诉台等媒体、平台、阵地,及时该院将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本院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各项廉政规定和“十条禁令”、最高院的“五个严禁”规定、本院的裁判文书予以公开,方便当事人监督。二是方便法院内部监督。通过建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内部局域网,实行科学、合理、可行的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实行透明的审务管理,防止暗箱操作,落实“阳光审判”。三是建立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定期进行新闻发布,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随案监督案件执行等,使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逐步制度化、经常化。
今年以来,太康法院先后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6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241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91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人(次)随案件监督案件执行6件,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报告工作26次。通过主动接受监督,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努力使法院接受监督过程成为强化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成为提高法院司法能力的过程,成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人民性的过程,确保了主题教育活动的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