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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三项教育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10 09:12:48


    在正在深入进行的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太康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频发态势,以开展专项斗争为切入点,施行三项教育,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是庭审教育。即在庭审期间,结合案件事实,向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帮其澄清模糊认识,促其认罪服法。

    二是裁判文书说理教育,即在裁判文书中,分析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指出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和其犯罪行为的不可恕性,同时讲明法律和有关刑事政策对未成年被告人所施以的宽宥,促其正确认识犯罪、憎恶犯罪、远离犯罪。

    三是回访教育,即在判决后,根据未成年罪犯被判处的刑罚,定期到其所在的劳教或缓刑执行场所对其进行面对现实、展望未来、创造条件争取减刑或假释等方面的教育,促其安心服刑,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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