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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聘请11名廉政监督员

  发布时间:2009-03-20 17:19:52


    为强化社会各界对法院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更好地把法院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在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中聘请了11名廉政监督员。3月15日,在法院召开的聘任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上,太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枫向新聘请的廉政监督员颁发聘书,并虚心听取了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枫向受聘人员颁发了聘书、工作证,印制的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五条禁令”、“十条禁令”、《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十三个不得有行为”等相关资料,明确了廉政监督员的监督范围,详细介绍了太康县法院近年来的审判、执行工作以及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主要工作情况,希望廉政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为法院工作谏言献策,收集、听取、反馈人民群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法院将逐条进行研究认真整改落实,在期限内将办结结果向监督员说明。受聘监督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职责,为促进法院廉政建设、实现司法公正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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