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丈夫离家出走,媳妇拿年老体弱的婆婆出气,并导致婆婆死亡,最终受到了刑事追究。丈夫得知后一怒之下将正在监狱服刑的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抚养两个子女。近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了判决。
原告曾军(化名)是太康县某厂职工,1994年经人介绍与女青年宋燕(化名)相识,于同年6月24日二人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1996年、1998年宋燕先后生育一子、一女。后来常因日常生活中的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每次生气后丈夫曾军就长时间不回家,妻子宋燕心中的怨气越积越深,于是就拿家中年老体弱的婆婆出气,殴打伤害婆婆,2005年,宋燕的婆婆因宋燕的故意伤害而死。2006年3月4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宋燕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送到河南省女子监狱服刑。丈夫曾军得知母亲被妻子伤害致死后,伤心欲绝,决不能再与宋燕共同生活下去,遂向太康法院提起起诉,要求与宋燕离婚,并抚养两个子女。
太康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宋燕故意伤害婆婆致死,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已无法共同生活,鉴于被告宋燕在监狱服刑,子女由原告曾军抚养为宜,遂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