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太康法院在总结前一时期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盗抢犯罪的特点,提出了“掐头去尾”的新工作方法,具体采取三项措施,最大可能的消除该类犯罪的发生。
一是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孩子的现状,由“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宣传小组针对辖区群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防范意识;结合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村治安巡防小组做好夜间巡逻,发现可疑问题及时防范;结合各城区、乡镇派出所做好企业、村室报警点的值班工作,及时接警、出警。通过上述防范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针对该类犯罪活动大部分需要销赃的特点,由“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审理小组加大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打击力度,从退赃、罚金方面多下功夫,让该类犯罪人员从经济方面受到打击,切断他们再次犯罪的思想和经济根源;结合公安侦查机关,在对“两抢一盗”犯罪侦查中,深挖赃物去向,积极追赃。通过上述工作斩断该类犯罪的“尾巴”即其销赃渠道和经济来源。
三、对于涉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罚金问题,在审理中拒不缴纳的,由“两抢一盗”专项活动督导小组协同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收缴罚金。打消犯罪分子“既然判刑了,就不再交钱”的思想。
太康法院通过上述几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辖区内“两抢一盗”案件的新发案率大为下降,使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安全感、满意度大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