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太康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常某与正在怀孕的妻子张某一起来到太康法院请求起诉离婚,在太康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原告常某当庭撤回起诉,夫妻二人握手言和。
原告常某和被告张某均是太康县马厂镇人,2008年年底,二人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感情尚好,2009年5月份,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争执不清,互不相让。于是,夫妻二人一同来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太康法院马厂法庭收到二人的诉状后,便对二人做调解工作,无奈二人正在气头上,谁也不愿做出让步。办案法官找出二人的矛盾症结所在,抓住他们的矛盾心理,从法律和家庭、道德等方面分别做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办案法官长达3个多小时的细致说理,在办案法官的真诚感动下,二人终于互相作出让步,化干戈为玉帛,当庭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