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强化服务意识,采取五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服务“三夏”生产,确保办案不误农时。
一是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开辟立案“绿色通道”。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便民服务电话。对农忙群众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方便群众咨询和诉讼。
二是设立“巡回法庭、预约法庭、乡村法庭和田间法庭”将法庭直接设在农家小院和田间地头。以巡回法庭为基点,实行巡回办案方便农民诉讼,就地化解纠纷,让农民群众安心投入到夏收生产中。 切实服务农民生产,维护农民权益。
三是临时抽调一线法官40多名分别驻扎在各个乡镇,专门为农民“三夏”生产中出现的涉农纠纷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重点对拖欠农民工资、坑农害农、突发性涉农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力争做到快审快结,为农民“三夏”生产提供司法保障。
四是在镇、村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台,发放便民服务卡,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帮助,辖区人民法庭利用农村集会日,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图文展播、以案讲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五是建立群体性纠纷应对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调解网络作用,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做好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