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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和密码放一起 卡失窃存钱被取

  发布时间:2009-05-14 08:29:11


    如果密码不泄露,即便是银行卡丢失,持卡人如果在规定的次数内输入错误密码,该卡账号就会被锁定,失主就可以及时通过电话先向银行挂失,然后及时到银行办理书面手续,卡内的存款一般也比较安全。周口市女青年吕某由于把银行卡和银行卡密码放在一起,致使银行卡失窃后卡内存款轻易被取走6800元,虽然银行ATM自动取款机监控设备记下了窃贼的取款录像,窃贼抓获,并且于2009年5月8日被太康法院判了3年有期徒刑,但被取走的6800元钱被窃贼挥霍一空,无法追回,失主吕某后悔当初不该把卡和密码放在一起。

    2009年3月26日,家住周口市的女青年吕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卡内存款被取,随即报案。太康警方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将嫌疑人抓获。原来偷吕某银行卡并支取存款的竟是与吕某在太康同租住一房的朋友黄某,据黄某交代:2009年3月10日,黄某发现与其共同租房居住的朋友吕某包里有一银行卡,还有一张写着一行数字的纸条,便怀疑这行数字有可能是密码,于是便将银行卡盗走,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一试,果然密码正确。于是黄某先后分四次将吕某银行卡里的6800元现金取走,然后挥霍一空。黄某还交代其曾于2006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后刑满释放。

    太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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