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老冢法庭绽开和谐花
作者:张春生 发布时间:2009-05-05 08:16:47
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学习和实践“马锡伍审判方式”。并根据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将巡回审判方式引向深入。在采取各种有效便民诉讼措施的同时,尽量简化诉讼程序,实行巡回审判,深入案发村镇和农户家中,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和落实。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坚持“调解优先、能调不判”的审判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努力实现 “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审判目的。
2009年以来,该庭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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