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法院在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大胆出新,与公安、检察机关实行三家联动,具体实施三项措施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一是对“两抢一盗”案件实行精审、细审。详细掌握被告人作案背景、作案过程、参与作案人员的详细情况、赃物去向,以此顺藤摸瓜深挖犯罪线索,并及时将搜集到得线索向当地公安机关反馈,扩大“两抢一盗”案件的审判效果;
二是与检察机关做好协调,选择典型的“两抢一盗”案件,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并对在当地有影响的“两抢一盗”案件集中宣判,充分发挥宣传作用,营造浓厚的打击“两抢一盗”的斗争氛围,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对“两抢一盗”犯罪被告人处罚量刑。对累犯、缓刑期间犯罪、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入室抢劫、飞车抢夺、盗窃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财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对立功、自首、积极退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加大庭审教育,尤其注重和基层治安组织、犯罪嫌疑人亲属做工作、多沟通,从多方面鼓励、督促同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减少社会对立面。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太康法院有效带动了全县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的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