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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隐藏17年 一朝被捕仍被罚

  发布时间:2009-02-20 09:03:43


    被告人叶某作案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隐姓埋名潜逃17年,终被抓捕归案,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叶某是太康县逊母口镇叶岗村村民,1991年冬,被告人叶某伙同叶雨英、叶永亮(另案处理)三人到逊母口镇范庄村村民李某家中盗走小麦500斤及花生米1袋,经鉴定价值500元。1992年1月,被告人叶某伙同叶雨英(另案处理)到逊母口镇范庄村村民李某某家中盗走农药11件,经鉴定价值2640元。案发后,叶某一直潜逃。2008年6月,负案潜逃了17年的叶某认为他的事过去那么多年了,应该既往不咎了,于是返回家乡,不料刚到家就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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