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素有“好人之城、孝善之乡”的美誉,先后近百人荣登“中国好人榜”,积淀了丰厚的道德资源与人文底蕴。2026年3月,太康县人民法院立足这一独特优势成立“好人调解室”,首批聘任4名“好人调解员”深度参与法院先行调解工作。
“好人调解室”自运行以来,成效明显。截至当前,调解员已累计参与先行调解案件97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等基层常见纠纷。在一起典型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王某从事吊顶工作,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王某尚欠原告李某工资款5000元,并出具了欠条。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迟迟未予偿还,李某遂诉至法院。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后,好人调解员迅速介入,充分了解双方诉求,以质朴平实的语言释法明理,用诚实守信的好人事迹教导当事人。最终,双方在调解员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同步提供法律支撑与程序指导,确保调解协议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这种“好人调解+法官指导”的联动模式,让调解工作既有法理的硬度,又不失情理的温度,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好人调解室”的设立,是太康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务实举措。通过将“好人文化”嵌入先行调解机制,把道德的柔性力量注入非诉解纷流程,不仅提升了调解工作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接受度,也为基层高效能治理注入了深厚的道德滋养。这既是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有益探索,也是实现“以德润法、以法促德”、让向上向善的好人文化融入基层治理末梢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太康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好人调解”品牌建设,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拓展调解员队伍,延伸调解服务触角,进一步放大德法共治的叠加效应,为护航平安太康、善治太康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