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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5 11:52:02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县人民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维权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面向过往群众、沿街商铺开展精准普法。普法内容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网络购物、预付卡消费、虚假宣传、产品质量、老年消费陷阱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详细讲解消费者权利、维权途径、证据留存等实用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理念。下一步,太康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司法力量筑牢消费安全防线,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太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艳艳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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