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5年10月17日9时在太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素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王永红、苏文刚、刘军,书记员孔帅康,公诉人胡红涛。
因该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过互联网通知本案集资参与人出庭,并告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集资参与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394-7705269.
附集资参与人名单:贾方婷、孙在民、林桂芝、侯乾坤、侯武长、刘振、(林雅丽)、林长征、吴成春、孙爱梅、孙俊杰、林树新、(林新卫)、张登武、樊守政、万长林、田清允、李俊兰、(胡长岭)、汪雪艳、王艳斌等1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