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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示范诉讼+府院联动” 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5-05-27 09:52:51




    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采取“示范诉讼+府院联动”工作模式,以解决行政相对人实质诉求为导向,将实质性化解工作贯彻行政审判全过程,推动行政机关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促进行政案件调撤率大幅提升,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9年,太康县城关回族镇某社区开展社区改造拆迁工作,40户居民在签订安置协议后房屋被拆迁,后因客观因素,社区拆迁改造工作一直没有完全实施,安置协议也未得到履行,为此15户居民起诉至太康法院。太康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向辖区党委政府了解情况,并在县政府政策法规室的协调下,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决定先对两起较为典型的案件进行审理,而后利用示范诉讼推动批量行政争议的化解。经过承办法官、府院联席相关职能部门、政府法治部门、城关回族镇党委政府以及社区居委会的参与下,经过十余轮协商沟通,双方最终达成新的切实可行的安置协议,两起案件的原告提出撤回诉讼,法院准许撤诉。

案件圆满调撤后,承办法官以前期的两起示范诉讼案件为典型案例,采用同样方式,顺利将后期的13起案件成功调解。  

    进入诉讼的案件结案后,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案结事了,而是在担心该社区剩余的25户居民问题还没有解决,再加上居民拆迁安置问题细节又有不同,为此,太康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们乘胜追击,再次向府院联席办公室沟通汇报,最终促成县政府成立工作组,拆迁安置项目涉及到的行政机关全部参与,逐户接谈走访,深入开展化解工作。工作组的人员都笑称:“陈庭长真是一个执着的人,办理案件比办自己的事情都上心!”每次听到这样的评价,太康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娟都笑着说:“我们审理过这个社区的十几起案件,比较了解情况,居民这么多年房子拆了,租房居住也不容易,咱们加把劲儿共同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这是好事一件!”

    2025年以来,太康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86.49%,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在5月份召开的周口市府院联席会议上,太康法院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成效显著作了典型发言。

责任编辑:刘士豪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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