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4月23日,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年逾八旬的老人与某公墓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情底色。
据悉,原告张老汉于2021年12月与某公墓公司签订两份公墓销售合同,并支付了相应墓地款,2025年3月,张老汉以该公墓公司违约为由将其诉至太康法院,要求解除公墓销售合同并返还墓地款。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辉了解到张老汉腿脚不便、行动困难,因此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安排驻庭法警使用便民轮椅协助老人通过无障碍通道完成安检、参与诉讼,并时刻关注老人身体状况,细微之处尽显司法关怀。调解过程中,张辉法官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太康法院通过轮椅上的温情调解进一步诠释了“公正与效率”的深层内涵。下一步,太康法院将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回应银发群体的急难愁盼,以司法之力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