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康县人民法院始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度。
居住在某养老院已年逾八旬的老人张某,因与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欲将该公司诉至太康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价款,养老院工作人员就此事向太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且存在出行困难、法律知识薄弱等问题,3月27日上午,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前往张某所在的养老院,现场为其完成身份核验、诉讼指导、材料审核、立案登记等程序,并详细向张某及养老院工作人员讲解后续诉讼流程,确保张某能够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下一步,太康法院将持续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优化便民利民举措,聚焦特殊群体的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服务更加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