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3月21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毛庄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
据悉,2024年10月,原告雷某乙的女儿雷某甲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付的各项费用由雷某甲丈夫,即本案被告谷某代为领取,原、被告因赔偿款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雷某乙遂将被告谷某诉至太康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被告谷某需照顾三名未成年子女不便离村,且此类纠纷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承办法官张华决定发挥巡回审判贴近群众、就地解纷的特殊优势,将法庭“搬”至当事人家门口。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张华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同时进行释法明理,顺利完成了庭审全部流程,为案件的公正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巡回审判是太康法院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真实写照,下一步,太康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更加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