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公正、廉洁、权威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明确规定对违反者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办案人员能否公正、廉洁办案,当事人是最关心的群体之一,具有强烈的监督愿望和要求,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案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何确保当事人了解“五个严禁”规定,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成为影响外部监督成效的重要环节,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加强“五个严禁”宣传的基础上,将“五个严禁”列入告知的内容之一,确保每个当事人真正了解“五个严禁”规定,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该院一方面加大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宣传力度,通过太康法院网站、县电视台、《新太康》、法院的固定宣传栏等载体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五个严禁”规定,同时将“五个严禁”作为本院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将“五个严禁”作为一项告知内容,主动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另外,该院还采取鼓励措施,鼓励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广大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的,按照本院干警“十条禁令”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