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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诉调对接同发力 庭所联动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12-05 11:09:04


    12月4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王集法庭联合太康县司法局王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系同村村民,2024年10月,被告酒后与原告发生争执并辱骂殴打原告,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经鉴定,原告的伤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原告出院后将被告诉至太康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

    太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该案诉讼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原、被告之间系同村村民且互相熟识,采用调解的方式更有助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因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原、被告双方所在地的王集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王集司法所接受委托后,司法所所长段恒邀请王集法庭席长风法官及原、被告所在行政村支书共同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法庭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并在行政村支书安抚情绪、谈话交心之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乙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王某甲,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太康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太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谷汐弦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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