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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巡回审判进行时,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11-21 13:03:07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1月21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五里口乡范楼行政村村委,对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部分村干部及附近群众一起旁听了该案。

    据悉,该案原告吴某某共育有一子四女,其丈夫已经去世,吴某某年事已高且多病缠身,无固定生活来源和自理能力,需要子女照料陪护,但由于吴某某与各位子女之间就赡养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且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吴某某遂将其五位子女诉至太康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辉考虑到原告吴某某已至耄耋之年、行动不便,且该案涉及亲情关系,具有“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意义,于是选择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设在原告吴某某居住地的行政村村委。庭审中,张辉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及时疏导当事人情绪,从法律、道德、伦理的角度围绕争议焦点多次释法明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太康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把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谷汐弦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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