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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守护“未”来|太康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01 11:23:07








    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十月份以来,太康县人民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带着法治的“种子”前往辖区中小学校园进行“播种”,为在校学生作了一场场精彩纷呈的法治教育报告。

    在城关镇第二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李振宁结合真实案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几种诱因,讲授了几种常见犯罪行为的危害表现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青少年该怎样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自我防范作了讲解。

    在城关镇建南小学,法治副校长鲍喜玲讲解了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并为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手册》中的各类案例,讲授了未成年人需要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

    在清集镇第一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史红珍、李子结合初中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水平,教育引导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远离违法犯罪,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精心制作的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在老冢镇第三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张辉以“普法进校园,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等法律知识,使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在高朗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席长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潜藏在网络交友、网络游戏中的危险,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预防应对方法,引导同学们提高自身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在毛庄镇毛庄小学,法治副校长张华从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实际出发,教育同学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守法、与法同行的新时代好少年。

    少年强则国强,下一步,太康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以实际行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谷汐弦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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