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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高效化解合同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10-17 09:49:46



    10月16日,某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太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书写有“文明调解保和谐 握手言和化民忧”的锦旗送到了特邀调解员手中,为其尽心尽责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据悉,原告系太康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被告刘某系该小区业主。2021年11月30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小区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及逾期违约金交纳等相关事项。之后原告物业公司一直为被告刘某提供垃圾清洁、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系列物业服务,但被告刘某自2023年8月起未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后经原告工作人员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刘某诉至太康法院。

    太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收到原告立案申请材料后,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在充分阅卷找准纠纷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的同时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物业公司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被告刘某当庭向原告物业公司交清了拖欠的物业服务费,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太康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的力度,推进涉企案件快立快调快结,为太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谷汐弦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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