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太康法院:“人大代表+法院” 联动调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09 17:31:08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等部门的支持下,设立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室,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诉前调解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

                          案例一:拖欠款项多年未结 代表调解现场还款

    据了解,三被告经营面粉生意,因装修面粉厂需要,请原告王某铺设木地板,装修完工后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装修款25000元,后经原告催要,三被告之间互相推诿、始终未还款。由于原告王某因病急需用钱,遂将三被告诉至太康法院。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给周口市人大代表薛华杰、王桂芳负责调解,两位代表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耐心细致地安抚当事人情绪,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被告将所欠款项通过两位代表转交给原告,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案例二:人大代表入户调解 同村邻居握手言和

    据悉,原告李某进和被告李某彬系同村邻居,原告居西,被告居东,原告建造东屋时在屋后留有一尺滴水,十多年来,双方为此数次发生纠纷,乡村等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果,原告遂向太康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服务中心干警考虑到该案涉及乡风和谐,于是本着调解优先、以和为贵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社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王整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王整代表接手该案后,认真阅读案卷、分析案情,冒着酷暑前往乡镇司法所及当事人所在行政村了解情况,对双方争议的边界进行现场勘验,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一起持续多年且可能存在“民转刑”风险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

    下一步,太康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持续发挥“人大代表+法院”调解工作机制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维护太康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刘士豪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