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辖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6月25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与县司法局老冢镇司法所联合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项培训会。
培训会上,老冢法庭庭长张辉向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分发了《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宣传资料,宣讲了《民法典》及涉彩礼纠纷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同时结合自身审判实践,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相邻关系等常见纠纷,深入浅出地解读法律依据、讲解调解注意事项、传授如何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切入点,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参考。
下一步,太康法院将持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制作常见类型案件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建立双向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辖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速增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