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九点在太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玉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合议庭组成人员程雪、张勇、游合营,法官助理王嘉辉,书记员王博林,公诉人王辉。
因该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过互联网通知本案集资参与人出庭,并告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集资参与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394一7705269
2024年6月11日
附:集资参与人名单:常树洪,许运动,张廷宽,冯秀芹,王广宽,朱在红,张安兴,朱建华,郭凤霞,王宗领,王宗林,王月成,杜朝海,王兴明,王文产,马小红,王金花,邓玉梅,王宗现,姚成章,赵言博,马国伟,盖小喜,杜丽,翟祥民,王宗民,岳新栋,杜瓦厂,张明礼,杜亚茹,王愿成,刘学东,张庆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