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是彰显司法为民情怀的前哨阵地,巡回审判是贯彻“如我在诉”理念的重要方式。5月17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据悉,该案原告曹某和被告程某系同村村民,因被告栽种的树木常年影响原告在其可耕地上种植作物,原、被告由此发生纠纷,且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行政村数次调解无效,原告曹某遂将被告程某诉至太康法院。受理该案后,毛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优势,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太康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坚持树牢能动司法理念,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书写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