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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五告知三承诺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8-30 11:20:50


    近日,太康县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用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据悉,被告孙某在原告王某处购买装修材料,原告将装修材料卖给被告后,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但在欠条承诺的最后还款期限截止后,被告仍分文未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原告遂将被告诉至太康法院。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查看相关证据,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法明法,告知其不还材料款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分批向原告返还所欠材料款,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太康法院将继续准确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职责使命,全面推行“五告知三承诺”机制,即针对民事、行政、执行、申请再审、财产保全等推出诉讼材料一次性告知清单,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推出快立、快审、快结三项承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太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士豪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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