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太康县人民法院再获“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09年以来,太康法院已连续四届蝉联该荣誉称号。
成绩属于过去,发展永无止境。多年来,精神文明创建为太康法院的各项工作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太康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实践活动,用“文明单位”品牌滋润人心、带动工作,全面提升“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能力,为太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