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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公 示

  发布时间:2022-12-13 10:07:20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公  示



    依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我院决定于2022年12月13日至23日将申请监外执行的人员名单、判决认定的罪名、刑期、申请理由及审查建议依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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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及联系人: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监庭

    附件:

    罪犯吕运动因犯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罪犯吕运动以高血压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罪犯吕运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康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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