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出席太康县人民法院无讼村示范点—老冢镇刘寨村授牌仪式,太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彬和老冢镇党委书记韩凤娥共同为该院在刘寨村设立的“无讼村”示范点揭牌,太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新杰及相关庭室负责人陪同。
“无讼村”创建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太康法院为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此次在太康县老冢镇刘寨村设立“无讼村”示范点,旨在以点带面,调动各方力量加强讼源治理力度,力争全面完成“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点—辖区“万人成讼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