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7月7日下午,太康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洪彬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事审判庭、基层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新杰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新杰传达了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进会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洪彬院长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并对基层人民法庭结合实际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了解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推广“枫桥式人民法庭”优秀经验做法,通过诉前调解等多种形式推动诉源治理,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打造特色亮点。要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突出法庭多元解纷特色亮点,对融入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巡回审判等方面的典型事例、优秀案例深度挖掘、打造亮点、积极宣传、大力推广,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队伍管理。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内部管理,同时不断加强基层法庭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
王洪彬院长强调,要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机遇,充分发挥法庭的各项优势,准确定位法庭的发展方向,全面推动法庭工作迈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