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及时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在疫情防控期间,太康县人民法院老冢法庭,积极通过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
在原告谢某光与被告谢某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谢某光自2017年起跟随被告谢某义在天津市开办的塑钢断桥铝门窗店打工,2021年,因双方发生矛盾,被告谢某义欠下原告谢某光工资款6500元未付,后原告谢某光将被告谢某义诉至太康法院。由于天津疫情形式依然严峻,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于6月8日对此案进行网上开庭。庭审开始时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到了案件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张辉谈起原、被告在一起的日子时,被告谢某义称有病住院时,原告谢某光一直照顾,不离左右,后又谈及双方的师徒关系,一番调解工作下来,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告谢某义通过微信当场将工资款转给原告谢某光。
自5月12日太康法院恢复正常工作至今,老冢法庭网上开庭案件23件,其中调解13件,判决2件,积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感谢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