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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彩礼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2-12 11:20:17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太康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六防六促”活动。2月11日,该院符草楼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彩礼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了彩礼,一起彩礼案件圆满画上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孙某某和被告王某某于2017年订婚,2018年2月1号举行仪式后开始同居,但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原告向被告方押彩礼135000元,同居后,被告给原告17000元。同居期间,被告曾怀孕流产。2019年11月22日,原告孙某某被河南省肿瘤医院诊断为“左大腿软组织肿瘤”,后左腿截肢,一直进行化疗治疗,家里债台高筑,现在太康县卫校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后被告离开了原告外出打工。原告无奈,起诉要求与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并返还彩礼,法庭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70000元,被告的嫁妆归其所有。

    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诉,考虑到原告一直住院,家里债台高筑,急需医疗费,符草楼法庭庭长张辉就给被告做工作,让她考虑原告患病住院治疗的实际困难,经过给双方多次做工作。原、被告最终于2月11号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56000元,当庭一次付清,嫁妆放弃,不再上诉。考虑到原告病情,张辉庭长到原告病房为其做调解工作,并及时办理了调解手续,当庭交付彩礼,及时解决了原告的医疗费问题。双方当事人均对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和敬业精神连连点赞。

    近年来,太康法院紧密结合县域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深度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从个案特点出发,结合当事人的诉求、需求,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深入开展“六防六促”活动,用心用情依法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心头事”,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李康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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