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公 示
依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我院决定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将申请监外执行的人员名单、判决认定的罪名、刑期、申请理由及审查建议依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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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罪犯雷东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1、高血压2级,很高危;2、高血压视网膜病变(II期);3、脑梗塞后遗症(伴右上肢肌力I级,右上肢肌力III级,左上肢肌力I级,左下肢肌力II级)。依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罪犯雷东亚的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