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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1:04



庭审现场


旁听庭审直播


认真旁听观看

    为切实增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效,深化警示教育成果,3月31日上午,太康县政法系统干警在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旁听了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柳刚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庭审直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闫家明、副县长、公安局长李炜、县法院院长张建援、县检察院代检察长史耀阁、县公安局政委石伟、县司法局局长路凯杰及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旁听庭审直播。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柳刚任沈丘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员录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情节严重。被告人柳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

    整个庭审庄重肃穆,规范有序。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柳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总和刑期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柳刚在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整个庭审庄重肃穆,规范有序。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柳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总和刑期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柳刚在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是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一环。通过旁听代表性强、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政法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全县政法干警要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政治根基,严守廉洁底线,合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政法铁军。

责任编辑:汐弦    

文章出处: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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