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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司法惠农“四到村”

  发布时间:2008-12-10 08:48:18


  太康法院充分利用职能优势,大力推进司法惠农服务工程,做到司法惠农“四到村”。

    一是法律宣传到村。成立一支由审判业务骨干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法律宣传队,由一名副院长带队,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围绕农村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选择了包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40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自编印制成辅导材料,定期深入农村举办法制讲座,让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并将其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已深入镇、村举办法制讲座91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67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

    二是巡回公开审判到村。加大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力度,出台了巡回审判实施意见,规定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可能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外,都要尽可能到案件发生地、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审理,把法庭开到农村基层,方便群众旁听,促进普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三是涉农案件司法救助到村。结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接待村民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为弱势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依法处理涉农问题的司法建议到村。加强涉农案件审判研讨,破解涉农司法难题,针对涉农案件审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新农村建设和村镇依法行政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太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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